2016年CPA考試成績公布已經過去1個月了,接下來就是令人高興的CPA合格證領取環節。根據2016年北注協官方網站公布的消息得知:北京2015注冊會計師合格證領取時間1月18日-1月22日。由此看來,距離CPA專業階段合格證的領取時間已經不遠了。現在,總結了下CPA專業階段合格證領取注意,希望對大家有用。
1.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應考人員(簡稱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由財政部考辦頒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2.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應當持有效的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憑證(單科成績合格通知單、免試批復文件復印件或成績復核回復單),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3.地方考辦應當對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地方考辦應當匯總本地區專業階段合格證申請人相關資料,制作上報文件。上報材料中應當注明“原件已審核,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4.地方考辦應當使用注冊會計師考試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模塊對考生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形成上報數據資料電子文件,并同時打印出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報表。在“地方考辦意見”欄內應當填寫日期并加蓋地方考辦公章。
5.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姓名或者身份證件前后年度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供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戶籍證明原件或身份連續的相關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如為復印件,應當注明“原件已審核,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地方考辦公章。
6.報名時因手工錄入錯誤或姓名中有無法錄入的偏難字,造成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真實姓名或身份證件號不符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的復印件,地方考辦出具證明或以往年度偏難字表,并加蓋地方考辦公章。
7.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如有通過成績復核、獲準免試等情形的,地方考辦應當在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報表中相關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的備注欄中注明財政部考辦批準的文件號。
8.財政部考辦進行審核后,向地方考辦下發批復文件及電子數據。地方考辦收到批復文件和電子數據后,應當及時制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同時做好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發放登記備案工作。
9.地方考辦再次上報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文件時,應當在接收上一批次財政部考辦批復的文件及電子數據后,方可再次上報。
10.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上的發放日期為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
11.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將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丟失或毀損的,財政部考辦不予補發。專業階段合格證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辦提出辦理成績證明申請。地方考辦經審核無誤后,以文件形式上報財政部考辦。財政部考辦審核無誤后向其出具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證明,由地方考辦發放。
12.以前年度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合格成績后,未及時申請辦理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的,應當向地方考辦申請辦理。地方考辦在收到申請后應當與當年度辦理專業階段合格證申請一并上報,財政部考辦按當年度的編號賦予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號。
14.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申請人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要求變更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的,地方考辦應當在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報名前辦理完成。各個地區CPA合格證領取通知詳情點擊>>